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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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2026-05-12
按“GB/T18204.2-2014”筛选,展示 14 条相关能力(含该机构旗下分支机构)。
按标准归类为 1 个标准,每个标准下方直接显示可检测项目,点击可展开全部。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检测项目:甲醛、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CO、C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 等 10 项,点击展开全部
检测对象: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
检测对象:室内空气
检测对象:公共场所
检测对象:人工游泳池水
检测对象:学校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