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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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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中 17 条相关能力,检测对象、检测项目、标准依据等明细已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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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摘要
来自该机构公开能力范围。
民用航空旅客行李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鉴定标准 民航函〔2022〕232号 6.4.1
民用航空旅客行李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验收标准 民航函〔2022〕233号 6.3.1
民用航空旅客行李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鉴定内控标准 MD-SB-2013-002 6.3.1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鉴定标准 民航函〔2022〕234号 6.4.1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验收标准 民航函〔2022〕235号 6.3.1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鉴定内控标准 MD-SB-2011-001 6.3.1
民用航空旅客行李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验收内控标准 MD-SB-2013-003 5.2.1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验收内控标准 MD-SB-2013-005 5.2.1
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民航安全检查设备鉴定办公室已整理公开能力范围,可按标准号、产品名称或检测项目在本页继续查询确认。
代表标准包括 Civil Aviation Letter〔2022〕No.232、Civil Aviation Letter〔2022〕No.233、MD-SB-2013-002、Civil Aviation Letter〔2022〕No.234、Civil Aviation Letter〔2022〕No.235、MD-SB-2011-001 等。完整匹配明细建议按标准号、产品名称或检测项目在本页继续查询确认。
代表检测对象包括 民用航空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等,具体是否覆盖您的产品型号、样品状态和报告用途,需结合实验室能力范围确认。
建议以具体产品、检测项目、标准号和报告用途发起查询或提交需求。具备相应资质范围的承接实验室可按委托要求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可使用范围需以承接实验室资质、检测标准、委托要求及接收方审核为准。
建议换成标准号、检测对象或检测项目关键词再试,或切换到其他分公司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