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更新时间
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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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明细已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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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摘要
来自该机构公开能力范围。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 583-2010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39-2012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2014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 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T 16157-1996 8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87号);GB/T 5468-1991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4-2014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HJ 613-20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已整理公开能力范围,可按标准号、产品名称或检测项目在本页继续查询确认。
代表标准包括 HJ 583-2010、HJ 639-2012、HJ 700-2014、HJ 491-2019、GB/T 16157-1996、HJ 694-2014 等。完整匹配明细建议按标准号、产品名称或检测项目在本页继续查询确认。
代表检测对象包括 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沉积物、噪声、振动 等,具体是否覆盖您的产品型号、样品状态和报告用途,需结合实验室能力范围确认。
建议以具体产品、检测项目、标准号和报告用途发起查询或提交需求。具备相应资质范围的承接实验室可按委托要求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可使用范围需以承接实验室资质、检测标准、委托要求及接收方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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