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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GB18176-2016现行有效

GB18176-2016 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 5,6.2.6,7.5,附录G 标准解读与检测实验室查询

已收录 22 家具备「GB18176-2016」检测能力的 CNAS/CMA 实验室,覆盖 24 个检测项目、11 类适用产品。做检测,上我来检。

标准核心信息

标准编号

GB18176-2016

标准类型

国标

标准状态

现行有效

具备能力实验室

22 家(CNAS 3 / CMA 0)

标准名称

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 5,6.2.6,7.5,附录G

常见问题

哪里可以做 GB18176-2016 检测?

我来检已收录 22 家具备「GB18176-2016」(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 5,6.2.6,7.5,附录G)检测能力的 CNAS/CMA 实验室,可在线查询机构与能力范围,或提交需求由我来检协助匹配并给出报价建议。

GB18176-2016 涉及哪些检测项目?

常见检测项目包括 排气污染物(Ⅰ型试验)、排气污染物(Ⅱ型试验)、排气污染物(Ⅲ型试验)、排气污染物(Ⅳ型试验)、排气污染物(车载诊断(OBD)系统试验)、污染物排放(Ⅰ型试验)、污染物排放(Ⅱ型试验)、污染物排放(Ⅲ型试验)、污染物排放(Ⅳ型试验)、污染物排放(Ⅴ型试验) 等,具体以各实验室能力范围为准。

GB18176-2016 适用于哪些产品 / 检测对象?

常见适用产品 / 检测对象包括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装置)、摩托车金属载体催化转化器、摩托车整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金属载体催化转化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碳罐 等。

GB18176-2016 是什么标准?

GB18176-2016 即《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 5,6.2.6,7.5,附录G》,属于国标,当前状态:现行有效。标准全文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