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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HJ 76-2017现行有效
HJ 76-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7.2.3.1 标准解读与检测实验室查询
已收录 5 家具备「HJ 76-2017」检测能力的 CNAS/CMA 实验室,覆盖 17 个检测项目、5 类适用产品。做检测,上我来检。
标准核心信息
标准编号
HJ 76-2017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有效
具备能力实验室
5 家(CNAS 4 / CMA 0)
标准名称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7.2.3.1
具备该标准检测能力的实验室
查看全部 5 家 →该标准涉及的主要检测项目
适用产品 / 检测对象
常见问题
哪里可以做 HJ 76-2017 检测?
我来检已收录 5 家具备「HJ 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7.2.3.1)检测能力的 CNAS/CMA 实验室,可在线查询机构与能力范围,或提交需求由我来检协助匹配并给出报价建议。
HJ 76-2017 涉及哪些检测项目?
常见检测项目包括 气态污染物(含O<Sub>2</Sub>)监测单元、颗粒物监测单元、烟气流速连续测量系统、烟气温度连续测量系统、烟气湿度连续测量系统、气态污染物CEMS、颗粒物CEMS、烟气流速连续监测系统、烟气温度连续监测系统、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仪表响应时间 等,具体以各实验室能力范围为准。
HJ 76-2017 适用于哪些产品 / 检测对象?
常见适用产品 / 检测对象包括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排放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烟气(SO<SUB>2</SUB> 、NO<SUB>x</SUB> 、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烟气排放监测系统 等。
HJ 76-2017 是什么标准?
HJ 76-2017 即《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7.2.3.1》,属于行业标准,当前状态:现行有效。标准全文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