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
中国药典四部通则1105
标准名称
中国药典四部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发布日期
2025-12-01
实施日期
2026-06-01
标准状态
现行有效
适用产品
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药制剂、药用辅料、药包材等药品相关产品
标准说明
本通则规定了非无菌药品、药用辅料、药包材等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中微生物计数的通用方法、操作要求和结果判定标准,涵盖了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测定,是评价非无菌产品微生物污染水平、控制产品卫生质量的核心检测方法,确保产品符合药品监管的卫生要求,保障用药安全。
主要检测项目
检测周期和费用参考
报告类型及资质说明
可出具CMA、CNAS双认证检测报告,报告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要求,可用于药品注册、质量检验、合规检查等场景
检测流程
常见问题
问:哪些产品需要执行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答:所有非无菌的化学药品、中药制剂、生物制品、药用辅料、药包材、保健食品等,均需按照药典要求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是产品卫生质量控制的必检项目。
建议结合产品用途、检测项目和目标市场确认检测方案。
问:微生物计数法的核心检测指标是什么?答:核心检测指标是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通过平板计数法测定单位质量/体积产品中的微生物菌落数,以此评价产品的微生物污染水平,判断是否符合药典的限度要求。
可根据样品类型、检测项目和报告用途进一步确认周期、费用和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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